疫情期职工工资如何发放
在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工资的发放规则如下: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这意味着,如果因为疫情防控,企业停工停产,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职工的工资应当不受影响,按照原合同约定的金额发放。
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企业可按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或者国家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且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员工被集中隔离的,原则上企业要正常支付工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疫情劳动关系政策指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关于员工远程无法提供劳动的,企业可能需要发放生活费具体规定。
如果员工没有上班的,企业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5%给员工支付生活费(西安大部分区为1465元/月,鄠邑、蓝田、周至为1385元/月)。
疫情时期工资怎么发放
壹→ 正常工资发放原则:用人单位需确保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工资正常发放,员工权益不受影响。停工停产工资支付:若企业因疫情停工停产且时间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企业需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贰→ 在家办公正常支付:如果员工在此期间可以在家办公,工资应按照正常标准发放。协商降低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也可以与员工协商降低工资标准或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申请延期复岗人员:外地办公工资待遇不变:有条件在外地办公的,可以安排在外地办公,工资待遇不变。

叁→ 如果员工没有上班的,企业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5%给员工支付生活费(西安大部分区为1465元/月,鄠邑、蓝田、周至为1385元/月)。
疫情防控期间工资怎么发
能居家办公提供正常劳动的,正常发工资。 远程无法提供劳动的,企业可能要发生活费。 员工被集中隔离的,原则上企业要正常支付工资。

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企业可按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或者国家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且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在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工资的发放规则如下: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这意味着,如果因为疫情防控,企业停工停产,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职工的工资应当不受影响,按照原合同约定的金额发放。
在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不能上班的工资发放规定如下: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这意味着,即使员工因疫情无法到岗工作,只要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维持原有的工资待遇不变。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江苏省规定的办法执行。法律依据:以上规定依据的是《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第一条和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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